2010年,第一个中文顶级域名“.中国”被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体系,时过一年,“.公司”、“.网络”也正式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,成为可实现全球访问的中文新通用顶级域名。
域名作为一种字符型标识,包含一定的语词意义,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商业标识,承载企业商誉,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。域名相当于一个家庭的门牌号码,别人通过这个号码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你。新浪微博将其英文域名改为“weibo.com”,成为了微博的“唯一代言人”。现实生活中,企业普遍追求“商业标识一体化”,将域名、商标、商号等标识一同进行广告宣传,向消费者展示企业形象,域名被誉为“企业的网上商标”。
恶意抢注包括对域名的抢注和对商标的抢注。美国《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》认为,域名抢注是指个人或公司将其他公司企业的商标、名称或名人的姓名及这些标记的相关变形恶意注册为域名,并通过恶意使用以从中牟利或达到其他不正当目的的行为。现实生活中,抢注域名的现象较为多见,但也不乏商标抢注现象,即在后注册的商标权人将他人持有的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,通过搭便车达到扩大自己影响力的目的。
各国立法均普遍禁止此种人为、有意造成的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现象。2005年,福建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以刘某在互联网上将“德尔惠体育用品.cn”注册为中文域名,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,后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停止使用并撤销该域名,由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域名。